争取税收优惠 助力绿色增长
发布日期:2026-05-28   
作者:黄山水务控股集团   
点击量:7   
针对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水务集团)已拓展的中水业务,近期,集团计划财务部加强学习研究国家最新财税政策,并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对接,积极争取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及所附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利用“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生产的再生水项目,可享受70%的即征即退税收优惠。2026年5月,计划财务部整理并提交中水业务相关佐证资料及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为集团新增的中水业务争取到70%的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目前,计划财务部已明确中水业务的核算、税率、增值税申报流程及退税处理方式。下一步,将持续跟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相关税收优惠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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