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7   
作者:黄山水务控股集团   
点击量:58   
根据2023年10月7日发布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基本情况
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腐殖土作为一般固废处置、老库区渗滤液在满足相应标准的前提下由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变动后废气排放量减少,废水、噪声等排放量均不变;固体废物处置量不变,处置去向变化,未加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环境风险不变,项目变动不会增加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会发生变化。
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为一般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可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按照规定,现将该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我单位咨询、反映。
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社屋前路1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9-2552055
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
附件: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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