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建城〔2022〕54号
黄山市水务控股集团、黄山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 场监管局印发的《黄山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 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2〕162号)精神,现就免收区中心城区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施工涉及到建筑区划红线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申请办理城市供水、供气接入工程的(不包括主支干线工程)用户,可免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
二、 适用范围
屯溪区中心城区范围:珮琅河以西,迎宾大道以东,戴震路以南。
三、 费用资金来源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四、 申报与审批
中心城区供水供气企业为申报主体,提出城市道路占用、挖 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申请,填写《屯溪区中心城区道路占用、 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费用审批表》。区住建局和区财政局按 管理权限,受理申报单位在我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费用申请,并审批。
五、 费用结算
市水务集团和市港华燃气公司将费用清单经区城管和住建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据实列入预算。
特此通知。
附件:《黄山市中心城区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费用审批表》
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黄山市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