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将服务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以确保城市供水适应黄山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特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内容
1.用水业务受理;2.工程设计;3.工程施工;4.供水水质;5.供水压力;6.抄表计费;7.供水设施维修;8.停水通告;9.服务热线等
二、服务标准
1、用水业务受理
(1)窗口服务: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客户服务部负责受理中心城区用户的用水申请、水表过户、水表销户等各类用水相关业务,业务受理时限20分钟。
窗口营业时间:工作日8:00-18:00,非工作日8:00-12:00、14:30-18:00(夏令时)
工作日8:00-17:30,非工作日8:00-12:00、14:00-17:30(冬令时)
(2)线上服务:可通过黄山水务控股集团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进行用水申请、水表过户、水表销户等各类用水相关业务的办理。
联系部门:客户服务部 地址:滨江西路27号 电话:0559-2583832
2、工程设计
集团给排水设计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对于居民个人接水业务,1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于非居民个人接水业务,经现场勘察后,按双方协议约定时限完成设计。
联系部门:给排水设计所 地址:滨江西路27号 电话:0559-2513473
3、工程施工
集团安装工程分公司接到给水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施工任务单),具备施工条件,3日内安排施工。
联系部门:安装工程分公司 地址:华山路19号 电话:0559-2566203
4、供水水质
(1)水质标准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
(2)水质监测点覆盖集团供水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信息。
5、供水压力
(1)供水管网服务压力及合格率按国家和行业等规定执行。
(2)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应不低于 98%。
(3)凡用户发现压力不足及不明原因停水,可拨打集团热线电话0559-2533333咨询。
6、抄表计费
(1)居民用户每两月抄表一次,其他用户每月抄表一次。
(2)抄表人员对出户水表见表率不应低于 98%,抄表准确率不应低于 99%。
(3)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发布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用户,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
(4)对逾期交纳水费的,按供用水合同的约定,收取违约金或采取停止供水措施;欠费交清后,承诺在4个工作小时内恢复供水。
7、供水设施维修
(1)对城区供水设施的突发事故接警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及时抢修。
(2)发现或接到报漏,及时止水,抢修到位及时率达到98%以上。
(3)接水工程、管道维修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现场做到有告示、围栏和安全标记,完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并清理场地。
8、停水通告
(1)计划性停水,因工程建设,管道迁改、检修,供水设施清洗等原因需计划停水的,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门户网、公众号、电话或张贴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计划停水原因、时限、影响范围、服务电话等事项。
(2)抢修停水(指突发事故),在停水的同时,以最快方式通知。
联系部门:客户服务部 地址:滨江西路27号 电话:0559-2533333
9、服务热线
1.热线电话为0559-2533333,24小时接听,转入人工坐席的电话20秒内接起。
2.用户来电处理率100%。
三、责任赔偿
集团在对外承诺服务中因工作失误,给用户造成损失,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按集团相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四、投诉程序
欢迎对供水服务工作予以监督,监督投诉可拨打集团综合办电话0559-2514683,或拨打集团热线电话0559-2533333。